日前,重庆力帆乘用车有限公司根据《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和《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的要求,向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备案了召回计划。决定自2020年7月1日起,召回2017年12月11日至2018年12月31日生产的部分力帆650EV300纯电动车,共计3651辆。
重庆力帆乘用车有限公司将免费为召回范围内车辆采取以下召回措施,以消除安全隐患。
1、改善汇流铜排螺栓固定方式,增加螺纹胶,防止松动;2、检查电池包内高压线束,对于老化、磨损线束进行更换并调整线束布置;3、对电池模组进行检查,对有质量隐患的模组进行更换;4、对电池管理系统BMS软件升级,完善充电策略;5、对电池包密封进行检查,对其中存在隐患的电池包箱体进行返修或者更换。
本次召回活动是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启动缺陷调查情况下开展的。受调查影响,重庆力帆乘用车有限公司决定采取召回措施,消除安全隐患。
重庆力帆乘用车有限公司将通过挂号信等方式通知相关用户,并在公司官网发布召回公告。用户可拨打服务热线:400-0601-777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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