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北京奔驰汽车有限公司根据《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和《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的要求,向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备案了召回计划,召回部分国产C级、E级、GLC、GLB,共计4209台,具体信息如下:
召回范围:
(一)将自2020年9月25日起,召回生产日期在2019年11月18日至2019年12月2日期间的部分国产C级、E级、GLC,共计3710辆。
『奔驰C级』
『奔驰E级』
『奔驰GLC』
(二)将自2020年7月17日起,召回生产日期在2020年4月18日至2020年4月26日期间的部分国产GLB,共计499辆。
『奔驰GLB』
召回原因:
(一)中提到的召回车辆,由于供应商生产偏差,前排座椅高度调节器的材料可能不满足要求。当车辆发生碰撞时,外力作用可能导致管材出现断裂,座椅和乘员可能发生移动,从而增加碰撞时乘员受伤的风险,存在安全隐患。
(二)中提到的召回车辆,由于工艺特性的原因,灯光控制单元可能会因过压风险造成损坏,右后转向信号灯可能一直点亮,此故障也可能延迟发生,可能会增加发生事故的风险。此外,灯光控制单元可能出现过热,从而增加起火风险,存在安全隐患。
解决办法:
北京奔驰汽车有限公司将通过梅赛德斯-奔驰授权服务中心,为召回范围内(一)车辆检查受影响侧前排座椅高度调节器的制造编号,如果确认是受影响编号或读取不到编号时需更换座椅高度调节器,以消除安全隐患;为召回范围内(二)更换灯光控制单元,以消除安全隐患。
梅赛德斯-奔驰授权服务中心将通过挂号信等方式通知有关用户此次召回事宜。用户可以通过座机或手机拨打服务热线:400-818-1188咨询(服务时间为周一至周日,全天24小时)。此外,也可登录网站dpac.samr.gov.cn、www.recall.org.cn,关注微信公众号(SAMRDPAC),了解更多信息,反映缺陷线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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